负责看管马厩的拉姆大妈,是个热心肠,常宁来到马厩时,她正在准备饲料,看到常宁走到栅栏前又盯着那匹枣红色的骏马发呆,扔下铡草的铡刀,拍拍围裙上的浮灰,叫道:“未来的骑士老爷,你还是放弃那匹尥蹶子的驽马吧,尽管它看起来真是漂亮极了,但是一匹不受骑士控制的马就像得了麻风病的士兵,是上不了战场的。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建议的话,你可以向男爵大人请求他把最末尾的那匹老马赏赐给你,它虽然老了些,但是更通人性,而且还能用来耕地,等你到了采邑就会发现,要它真是再明智不过的事情了。”
拉姆大妈还在以为威廉男爵真的是想赏赐自己一匹骏马呢,常宁想,但和她解释显然并没有什么意义,他转身对她道:“谢谢你,拉姆大妈,不过我已经打定了主意要征服它,你知道,骑士不能畏惧任何困难,要勇往直前才行,如果可以的话,你能把你酿的艾尔酒给我倒一些吗?”
这时代的人们认为喝生水是不卫生的,而且没有喝开水的喜欢,他们用艾尔酒也就是麦芽酒当水喝,艾尔酒又叫老婆酒,因为酿艾尔酒被认为是老婆的义务,又因为没有加酒花,所以少了啤酒特有的苦味和芳香,微微发甜,放久了可以当醋喝——常宁也是无语了,拉姆大妈酿的艾尔酒味道十分不错,常宁常常向她讨要。
“当然可以,把你的酒袋拿来。”拉姆大妈热情的道,她十分高兴自己的手艺能得到一名未来骑士的认可。
拉姆大妈拿了他的酒袋去盛艾尔酒了,常宁看着马厩里的大红马还在发呆,这匹大红马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充满了力量和美感,就像一个倨傲的绝世美人儿,它显然认出了自己这个狼狈的手下败将,得意的摇晃着脑袋,似乎在挑衅,它甚至还朝唐宁打了个喷嚏。
上一世作为一只单身汪和死宅,常宁的身体素质一般,别说骑马,就是真马也没有见过几只,穿越后,凭借着这具身体原有的身体记忆,常宁克服了心底的畏惧硬着头皮能骑上马,经过三四天的磨练,已经可以在马上持盾挺矛,有了原主人四五分的水准(说起来进步神速,其实不过是因为唐宁本来训练的也并不刻苦),他自己已经十分满意了,但去驯服这样一匹神骏显然还是太困难了,这种凭武力值和气势让一匹烈马屈服的故事通常不应该是让成吉思汗或者恺撒这种历史猛人来干的吗?为什么会落到自己脑袋上呢?
常宁深吸一口气,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在跟着呼吸呻吟,他娘的,不能退,必须骑上去,这是中世纪好吗!不能成为骑士,就不能跨入贵族阶层,不能进去贵族阶层就只能当一辈子的侍从,也许自己可以从商,但在封建社会里搞商业,即使能攫取大量财富也无法保护自己的财产,也许是一次战争,或者是一伙强盗,甚至是一位城主或者领主的眼红,自己就会失去一切,所以这次骑士身份自己必须拿到,成为骑士自己才能有了立足之地,有了采邑自己才能有了根据地,才能积累财富,扩大领地,改变自己现在各种苦逼的处境。
常宁抱起杂草来到大红马槽前,“马儿啊马儿,多吃点,咱们俩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我跟你说几句心里话吧,这次的骑士身份呢,我是必须要拿到的,我要拿到骑士身份就必须征服你,咱们做笔交易怎么样?你装装样子,在册封骑士的仪式上做出臣服的姿态,让我骑一下,我保证,等你到我的采邑里让你吃香的喝辣的,你喜欢什么样的母马咱们就找什么样的母马,想要几匹母马就要几匹,怎么样?”
大红马对他的话嗤之以鼻,甚至把鼻息都喷到他的脸上以示对他的不屑。
常宁等它吃的差不多了,牵着它的缰绳走出马厩,草地上牧草肥美,大红马又低下头啃噬着,常宁轻轻的抚摸着它的脖颈,大红马的皮很薄,跑起来甚至能看到它的血液在血管中流动,马儿专注的盯着青草,而他则专注的盯着马儿的脖颈,心中反复的念叨:抱住马脖子,骑上去,两腿用力夹住,一定要用力,用胳膊去勒它的脖子,用所有的力气去勒,直到它屈服为止,相信自己,你可以的,你可以的。念了两遍,他猛的一把抱向马脖子,他的右手从马脖子上方绕过抓在马脖子的下部,左手从下面掏过去合拢双手,右边脸贴在鬃毛上,大叫一声,左脚点地发力,右腿试图跨上去。常宁的动作已经极快,而且在心中演练了无数遍,但他快大红马更快,他的右手刚刚搂住马脖子,大红马已经后蹄蹬地发力前窜,等到他左腿发力起跳,大红马已经跳起,常宁一脚蹬空,人没有借力跳起来,倒是被大红马拖拽着飞起来,大红马嘶嘶缕缕的叫着,马蹄飞快的踏在草地上,常宁死死的搂住它的脖子,几次试图借力跳起来都失败了,他心中发狠,打定主意要和大红马死扛,大红马似乎也感觉到了常宁的决心,突然一个急刹车,后蹄在草地上硬生生摩擦前行了数米,荡起阵阵尘土,前蹄高高扬起,一声嘶鸣中,常宁措不及防,惨叫一声被甩到前方,在草地上滚了几圈才停下来,常宁翻身躺在草地上,吐了一口草,大口的喘着气,胸口起起伏伏,脑子里头晕目眩,不禁有些茫然,有些事情果然不是有决心就可以的,事实上大多数事情都不是下决心就可以的,难道自己就这样放弃吗?
一双马靴出现在他的眼睛里,是预备骑士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