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装满红酒的玻璃杯狠狠的砸在地上,溅起的玻璃碎渣四处横飞,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忍不住缩了缩脑袋。
“这里还是不是我的地盘?这里到底归谁管?”
一个身材高大的光头白人暴躁的拍着桌子,每一拳砸在桌子上,都会露出一个显眼的拳印,他穿着质地考究的奢华西装,手指上佩戴着一枚黑色戒指,一根蓝宝石的手杖放在他手边,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这一点从他额头上微弱的皱纹就看得出来,但最少在他活着的时候,没有哪个人站在他面前不会感觉到颤抖。
他的身材高大,肩膀极宽,坐在特制的椅子上就像是一个胖子,但那并不是赘肉,相反,隐藏在衣服之下的,全是一块块的肌肉,这是一头凡人中的野兽,如果你没有见过的话,你很难想象一个普通人能强壮到这种地步。
当然更可怕的是他的气势,那种残酷的威严,他那双总是冷漠和凶狠的眼睛扫过来,在场的人无不战战兢兢,他们在纽约的黑暗世界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这一刻,在这个装饰奢华的办公室里,他们褪去了外表的光鲜亮丽,就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哦,他们还不如普通人,最少寻常的普通人不会像他们现在这样瑟瑟发抖的如同小老鼠一样。
“我花了12年的时间,将整个纽约纳入手中。”
他举起左手,在愤怒之后,他总是喜欢用烟草来平复心情,他粗大的手指夹着雪茄,在一阵烟雾缭绕中,他低声说:
“你们都知道的,这里就是我的王国!你们中很多人是亲眼看着我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那么告诉我,你们是对我失去信心了吗?”
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拄着宝石手杖,一步一步迈过桌角,走到那些黑帮头目面前,他的声音变得越发低沉,也越发危险:
“还是说,因为一两个穿着戏服到处搞破坏的小混蛋,你们就感觉我要垮了?”
他看似笨重的身体在眼前的十几个人中走过,手杖点着地面的声音就像是一道一道催命符一样,传入了那些心怀二心,蛇鼠两端的家伙耳中,让他们显得异常的焦躁。
“蜘蛛侠,夜魔侠还有最近那个燃烧的小子,他们都办不成大事,最多就是在几个街区打击一下“犯罪”,呵呵。”
这家伙走到众人后方,他就像是自言自语一样说:
“他们摧毁一个交易点的时间,我们在其他地方可以卖出10倍的货,最多就是损失点钱,这点钱,我损失的起!”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直到最后,就像是房间里响起的雷鸣一样,他手里的蓝宝石手杖突然飞了出去,在这家伙远超常人的力量加持下,将站在人群当中的家伙击倒,那猝不及防的家伙被砸倒在地面上,撞得头破血流。
“砰”
流血的家伙下意识的要翻身爬起,但却被一只脚踩在左腿上,坚固的腿骨发出了一声让人毛骨悚然的断裂声,然后就是凄厉的哀嚎声,但这哀嚎声也没能持续几秒,下一刻,宝石手杖朝着他的脸狠狠的砸了下去。
“砰”
只用了一击,人体最坚固的头骨就被打折,这家伙在被砸倒5秒之后,就魂归地狱,如雷霆一样完成了一场屠杀的白人大光头从口袋里取出手帕,擦拭着手杖上的鲜血,在他身后,那粘稠的血液在被清洗的极其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流淌着,让周围的人颤抖的频率更大了。
“呋...”
他吐出了一口烟气,扭头看着身边的家伙,他低声说:
“告诉我,我是谁!”
那家伙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看到那双平静的眼睛,急忙低下头,大声喊到:
“金并...纽约之王!”
“你们总算还是没忘记我的名字...知道我为什么要亲手干掉克劳奇吗?”
金并脸上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容:
“我还没死呢,你们想要抱紧魔鬼帮的大腿,最好再缓一缓,我不觉得和魔鬼帮的对抗我会输...等我输了,你们再另找下家也不迟!但是在现在,如果再被我知道有谁想要拿我的钱去讨好魔鬼帮的那些混蛋...我发誓,我会给你们准备好一个最痛苦的地狱。”
他将手里沾满了鲜血的手帕扔在了死不瞑目的大佬克劳奇的尸体上,慢步走到窗户边,看着窗外人潮涌动的景色:
“这是...这是我的帝国啊...”
他挥了挥手:
“把他拖走,地面打扫干净...叛徒的尸体看上去真恶心,他们的血液闻起来更恶心。”
不到5分钟,地面已经被彻底打扫干净,还喷上了金并最喜欢的玫瑰香水,任谁也没办法知道,这里刚刚才死了一个人。
不过在被震慑的下属们离开之后,在这只剩下了金并一个人的办公室中,这位掌控纽约已经超过7年的黑帮皇帝,却罕见的露出了疲惫的表情。
情况并没有他说的那么乐观,实际上,他这样身份的人都要依靠杀人立威,来掌控自己摇摇欲坠的帝国,这本身就说明了情况的糟糕。
魔鬼帮来势汹汹,就在他派出的马仔第7次越过地狱厨房边境的时候,早就准备好的他们在那个夜晚悍然杀出,一口气清理了整整24个街区的势力,将金并麾下的17个小首领和2个高层首领吊死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当中。
最可怕的是,那一晚在金并的床头,悄无声息的出现了一把带血的匕首...虽然在做完这残忍的一切之后,他们又退回了地狱厨房,将那些被清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