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饭菜依然留有余温,行欢也没有太过讲究,直接开吃。
虽然有些凉了,但是依旧美味。
吃着菜,咬着馒头,行欢看向了还在纠结的女人,笑道:“这身就挺好看的。”
闻言,张晓将信将疑道:“真的?”
行欢道:“真的,我从不骗人。”顿了顿,他又调戏道:“如果是旗袍是半透明的,那就更好看了。”
“去死,sè_láng。”张晓气的摘下脚上的高跟鞋扔了过去。
嘴里咬着馒头,行欢瞬间反应过来,随手准确的接住了那精美的白色高跟鞋。
见此,张晓脱下另一只高跟鞋,再次奋力扔了过去。
毫无疑问,有一就有二的行欢放下手中的筷子又一次准确无误的接住了高跟鞋。
一手一只高跟鞋,行欢笑的很是开心。
冷哼一声,张晓走了过去坐在椅子上,双脚搭在了行欢的腿上,道:“给我穿上。”
行欢道:“你扔过来就是要我亲手再给你穿上?”
张晓嫣然一笑,道:“你真聪明。”
行欢无奈,调侃道:“好吧,要不要把衣服脱了,我亲手给你再穿上?”
“好呀。”张晓想了想,道:“不过,这次你不仅要亲手帮我穿,还要亲手帮我脱。”
这种要求能身为一个正常男人怎么可以拒绝?
行欢很明显不正常,所以他拒绝了,道:“那还是算了,我喜欢看女人自己脱衣服,那样才有味道。”
“胆小鬼,给你机会你都不敢上。”冷哼一声,张晓催促道:“快点给我穿上啦。”
行欢随手将高跟鞋扔给了张晓,继续吃着饭,丝毫不感兴趣道:“自己穿。”
张晓接过鞋子,气的牙痒不已。
随手将鞋子放在一边,张晓娇小的玉足继续打在行欢大腿上,忍不住问道:“你就不好奇我今天为什么穿成这样?”
行欢一点也不客气道:“不好奇。”
如此气人的回答,张晓自然不能忍,于是她夺过了行欢手中的筷子,薄薄的肉色丝袜包裹着的小脚直接伸到到了其嘴巴前,哼道:“不好奇就不准吃饭,吃这个。”
抓过丝滑白嫩的小脚,行欢叹道:“你知不知道有时候女人的脚男人也爱吃,尤其是你这完美无瑕的小脚。”
张晓微微挣扎了一下,见自己那可爱的小脚彻底落入魔掌后,懒得再费力,反而顿感兴趣道:“那你呢,喜欢不喜欢吃?”
“我啊……”行欢仔细打量着眼前近在咫尺,香喷喷的白净嫩脚,笑了笑,随手放下道:“我忽然对你今天为什么穿这么好看很好奇了。”
张晓很是得意的又将小脚放到行欢的嘴边,哼道:“晚了,今天这脚你不吃也得吃。”
行欢为难了,吃脚是不可能的,虽然那小脚看着的确很好吃,但是他现在更想吃饭。
只是如果不吃脚,他就很有可能吃不着饭,甚至以后都没饭吃。
这可就难办了。
然而还没等他想出解决的办法,张晓忽然小脚一伸,堵住了他的嘴巴。
……
片刻后,张晓留下了一句“大sè_láng”,俏脸通红的去了卧室。
身后,行欢擦了擦嘴巴,神色自如的继续吃起了饭。
他刚才他什么也没干,真的……
话说,最近他的嘴很受欢迎的,尤其是那些生气的女人,总是喜欢伸脚踩他嘴巴。
行欢从不否认他与常人不一样,无论是性格,内心,还是喜好。
不过,他喜欢口味清淡一点的,像刚刚那种重口味,他是真不感兴趣。
顶多是有些异于常人的癖好,不过那也只限于女人的穿着方面。
言归正传,行欢在吃完饭后,舒服的躺在了沙发上,继续坚持着自己饭后躺一躺的习惯,以期望能够活到九十九。
卧室门被打开,张晓还是那一身旗袍,唯一不同的是美腿上的肉色丝袜换成了薄薄的咖啡色。
原本白嫩的肌肤被衬托成了小麦色,让其那双美腿更是诱人三分。
打了个哈欠,行欢道:“你为什么一定要穿丝袜呢?”
张晓光着丝袜脚款款而来,没好气道:“还不是因为你喜欢。”
行欢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喜欢?”
沙发不大,张晓仍旧坐了下来,硬是挤出了一块位置,俯身笑眯眯道:“因为我偷看了你的手机,发现了一些有趣的内容哦。”
行欢伸手揽过那软乎乎的娇躯,笑道:“你这么为我着想,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张晓幽怨道:“是啊,可是我喜欢又有什么用,你就只会占便宜,昨晚那么好的机会你都不珍惜。”
行欢叹了口气,道:“我不是什么好人,不值得你托付终身。”
张晓认真道:“我不在乎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行欢顿感头疼,道:“你喜欢我哪里?”
张晓想了想,道:“我记得以前看大话西游,里面的菩提问至尊宝: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然后呢?”行欢看过,但是时间太久远了,他记得并不清楚。
张晓微微摇头,道:“没有然后,电影里没有给出答案。”
行欢明白过来,好笑道:“所以你认为,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
张晓压在行欢身上,耳朵伏在其胸口,听着那有力的心跳声,轻声道:“嗯,不需要,我喜欢你的心跳声,喜欢你身上的味道,喜欢你的眼睛,嘴巴,鼻子,喜欢你的一切,如果你想要听,我可以给出你无数理由。”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