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王,郑氏皇族里的一朵大奇葩,明明贵为亲王,却整日里往钱眼儿钻。
自他成年后,为了钱,不知闹了多少笑话,硬是落下一个貔貅的绰号。
对比,齐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用他的话来说,“貔貅怎么了,好赖也是龙子!”与他齐王的身份正相配!
瞧见了吧,齐王就是这么个货色,平日里只在乎两件事:吃和钱。
为了这两件事,他多丢人的事都能办的出来。是郑氏宗室里最让人头疼的存在。
就这么一个打定主意跟钱相亲相爱一辈纸的大胖子,你说他野心勃勃、觊觎皇位?这话连最多疑的圣人都就不信。
平阳身为长姐,自是了解幼弟的脾性。说实话,她也不信哪。
可事实就是这样,放眼整个京城,就是齐王和阿史那鹰有过接触。
圣人摇摇头,苦笑道,“这个事,我知道。连年征战,胡人早就打穷了,这次阿史那鹰说是来议和,其实是来要东西的。”
平阳点点头,她也听说了。
“要东西就要东西吧,偏偏阿史那鹰自作聪明,硬是弄来一个鲁班锁想为难咱们,结果被胖丫头轻易化解了。阿史那鹰顿时尴尬起来,也不敢跟朕开口,转而在京里四处钻营,寻门路、托关系,以便能跟朕多要点子东西。”
作为大梁帝国的皇帝,京城的主人,阿史那鹰的种种小动作如何能瞒得过他?
就听圣人继续说着,“京里的那些人,个个都是水晶心肝,知道朕不待见胡使,对他也就避而不见,也就老幺——”这个眼里只有钱的貔貅,才会不管不顾的凑上去。
大殿里一片安静,圣人和平阳都不知该说什么好。
良久,平阳才幽幽的说道,“只希望这次老幺能手下留情,好歹让胡使顺利出京。”
圣人也是这么想的,阿史那鹰再不济,也是一邦使臣,大梁是礼仪之邦,若是任由齐王下手,把阿史那鹰折腾得太过了,就是圣人这个做皇帝的也不好收场!
不过,让已经在磨刀霍霍的齐王放弃痛宰肥羊,这,可能吗?
圣人不敢打包票!
......
李寿离京五天后,唐宓便收到了他的飞鸽传书。
李寿的信不长,除了跟唐宓报喜外,还告诉唐宓,他离京前给她准备了生辰礼物,都是一些黄白俗物,还请她不必推辞。
生辰礼物?
是了,马上就是五月,又是一年端午节,是唐宓的十三岁生日。
过去几年,唐宓在梁州老家守孝,每年端午,李寿都会命人送礼物过去。
哪怕是在他去北疆打仗,也没有忘了。
不过,那时送的都是些精致、稀罕的小玩意儿,看着不起眼,却都是用心准备的。
似今年这般,直接送“黄白之物”,还是头一回。
唐宓不禁有些好奇,二九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俗”了?
心里想着,唐宓却没有告诉任何人。只在赵氏和唐元贞面前透了一句,说李寿给她准备了生辰礼物,这两天就会命人送来。
赵氏和唐元贞也没往心上去,李寿每年都送,若是今年不送,她们才意外呢。
只是,当李家的仆役拉着十几口大箱子过来的时候,王家人都吃了一惊。
尤其是唐元贞,暗暗的翻了个白眼:臭小子,这么兴师动众做什么?知道的,是你小子在送生辰礼物,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丫在送聘礼呢。
唐元贞自己都没有察觉,她对李寿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已经从最初的排斥,到随后的留校观察,到现在的名为嫌弃实则满意!
赵氏也有些咋舌,“十八郎这是怎么了,竟送了这么多东西来?”
她走上前,随手打开一个箱子看了看,却发现这个箱子里都是金银器物。再仔细一看,这些器物的样式极具异域风格。
异域?
等等,前几天坊间有流言,说是胡使丢了一些财物,齐王正帮着找呢。
虽然不知道胡使具体丢了什么财物,但能惊动“貔貅”齐王,显然不是什么便宜货。
赵氏想到了某种可能,表情变得有些怪异。
唐宓也被李寿的大手笔给吓到了,心说话:二九兄,你不会又跑去打劫圣人了吧?
虽然圣人富拥四海,私库的好东西数不胜数,但你坑人也不能按着一个人坑啊。
唐宓随手打开一个箱子,咦,竟是上好的皮衣,什么紫貂皮、红狐狸皮、白狐狸皮,品质全都是最好的。
说实话,饶是唐宓见惯了好东西,也不禁眼睛一亮。这般成色的皮子,也就只有番邦进贡来的能与之相媲美。
番邦?!
唐宓脑中灵光一闪,不会吧,二九兄,你还真去收拾阿史那鹰了?
野猫事件,王家并没有外传,除了自家人,也就只有圣人知道。
而以圣人对李寿的宠溺,这个消息李寿也定然知道了。
听闻了整个事件,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猜得出来,那个跟萧皎皎搭讪的胡人,不是别人,应该就是阿史那鹰。
至于他为何这么做,也好猜,无非就是唐宓解开了鲁班锁,不但让他计划落空,还让他在大梁君臣面前丢了一个大丑。
所以,他想报复唐宓。
否则也不会用野猫。
因为京里的人都知道,安国公府的唐小娘子最喜欢小动物,乳名更是带了一个“猫”字。送只野猫,最有可能送到唐宓手上。
虽然事后证明,野猫事件不过是虚惊一场,但到底让唐宓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