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意思是:不遵守法律的人,不受法律保护。”
胡元一旁,有人用叽里咕噜的语言交谈着,但也有人---看起来不像是汉国人的人,却在用汉语这样议论着。
“这也太过分了。”另外的人评价道。
“也就是说。老穆罕如果不说‘克拉依人无需遵守汉国的法律’,他就不敢动手了?”
“应该是,他在旁边一直等着,好像就是在等老穆罕犯错。”
“我们要是说了类似的话,也会马上被杀掉吧。”
“要小心。”
胡元听到这里,感受到了周围的注视。随即发现,周围的那些人正看着自己。
他们这些话,是说给自己听的。胡元看了看远处正在被抬走的尸体,不禁这样想到。
于是他走开了---被人用防备和敌视的眼神注视着,不是什么舒服的事情。
这时,失去了律师的被告们表示认罪。法官们判处他们一定数量的罚金和几个月的劳役后,做了下次惩罚会加倍的警告。之后,就宣布退庭,放他们离开了。
对外人也是这种累积叠加的惩处方式吗?如果他们继续犯罪,然后跑掉,你们打算怎么办?
胡元看着上方的法官,又看了看那些惊魂未定的被告,这样想着。
不远处,看审判的那些人,看他们的表情,似乎也并不满意。
许多人窃窃私语着,似乎是在抱怨判的太轻。
这倒没什么奇怪,对胡元来说,这是很常见的。
之前有人杀了辩护人,他们不满;现在对被告判的太轻,他们还是不满。其原因,就是想挑毛病罢了。
这个汉国政府,对他们来说是外人。这些规定,对他们来说是全新的,很不适应的。他们不想接受,但又打不过那些汉国人。做不出什么实际的反抗,就只能从别的地方挑毛病,给汉国的法庭找找茬,会让他们舒服一些。
这时,汉国法庭已经把这一批被告带下去了,又有新的辩护人、原告站到了那些位置上。
嗯,这次被告的席位上是空缺的,并且上来的人都是汉国人。
有文书开始宣布案件大体内容。大致如下:某日,周某到新长安城动物园游览,在游览过程中违反规定进入老虎居所,然后被老虎袭击,其母为了救她,试图拦住老虎,被虎咬死。而后周某被动物园工作人员救下。
在被救后,周某向法庭起诉动物园,认为动物园需要对其母亲的死亡负主要责任,并给予她大量赔偿。
尼玛,这都能告,没天理了。
那些观众,在了解到这样的案情后,也纷纷议论起来。
这时,原告站了起来,要求发言。经过短暂的交涉,以及与辩护人的沟通,法官允许了。
“我,是一名成年的汉国公民。”那个粗糙丑陋的女人站了起来,用这样说道。“受汉国法律的保护。有人否认这一点吗?”
无人作答。
“动物园说,他们有规定,我还默认了协议。但是,区区一个动物园,有什么资格规定我该做什么?”她这样说着,撩了撩头发。“人,是生而自由的!”
自由的去闯老虎园?
“我,有去我想去地方的权力,有做我想做的那些事情的权力。”女子高高扬起下巴,继续说道。“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个动物园,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执法机构,他们没有资格约束我去哪儿!该做什么!”
“而在那里,我的母亲死了!”
“母亲啊!”她环视了周围的人一圈,眼中泛起了泪花。“从小抚养我长大的母亲!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因为动物园的管理不善而死在了那里!死在了老虎的口中!”
“母爱是灿烂的阳光,炽热而光明。她能融化冰川、净化心灵、蓬勃生机。她以博大的襟怀哺育生命、呵护万物。”
“母爱是盎然的绿地,芳菲而宜人。她使空气清新、百花缤纷、彩蝶飞舞。她是唯一没被名利污染的一方净土...”
她用抑扬顿挫的声调,这样当庭朗诵起来了。而看到这一幕的胡元,在脑中只回荡着三个字。
艹尼玛。
胡元看着这个口水四溅的女人,恨不得冲上前去,一把捏死她。
讲歪理的人,胡元之前也见过不少,但是能做到这个份上的,她也算罕见了。
他看向法官。先看看这人怎么处理吧,如果没能好好处理,自己等这人晚上回家没人的时候,就变成老虎,然后捏死她。
“被告方可以发言了。”在这名女子又煽情了一段时间后,法官看向被告席。
一名年轻的汉国辩护人站了起来。
“刚才原告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他说。“这一条,违反了动态律法总纲的第七条。”
“人,生来生来什么也不带来,死了什么也不带走。”
“人就是人,在这个世界上辛苦努力,艰难的挣扎求存的生物。”
他也念诵起来。原告席上的女子怒视着他,抓起了一旁的话筒,一幅要把话筒丢过来砸他的模样。
“人,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权力、获得正义,获得群体给予的。”这个负责辩护的男子,没有理会她,而是继续朗读着。“请问周女士,在这三年内,你从事过什么能创造社会价值的劳动?”
“反对。”原告旁边的辩护人站了起来。“这与本案无关。”
“被告方辩护人请抓住主题。”法官说道。
“好的。”被告方的辩护人看向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