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天的事情杨阳回家后提都没有提,彭国富给的名片也被他丢到抽屉里不再理会。
跟往常一样看了会儿书,然后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上网。这段时间杨阳基本上已经把高中的基本课本都印在了脑子里,作为一名文科生,记忆是最主要的,而拥有“过目不忘”这样变态天赋的他,学习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杨阳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解这个世界上。
他渐渐发现一个事情,为什么像陈元那样的歌手,明明几首成名曲都不怎么样,却受到这么多人的喜爱和追捧。之前他颇为不解,现在终于明白,不是陈元不行,而是整个大环境都不怎么样。
这个世界的人们对精神层次的享受非常重视,相应的娱乐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也比较高,但是偏偏娱乐文化却不怎么发达。不管是音乐、电影、舞蹈还是书籍方面,都比前世要整整低了一个档次。
这一现状的原因杨阳不清楚,也不想去了解,他只知道,现在自己脑子里每一首曲子、每一部电影、每一本小说的记忆都是无价之宝。
自己就是坐在金山上的小孩,要做的只是把金子从脚下捡起来就好了。
时针慢慢滑向九点,杨阳朝客厅看了一眼,老爸杨朝南还在加班没回来,薛兰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剧。
他拿起吉他,悄悄地溜出了家门。
杨阳出门没有顺着楼梯下去,而是笔直往上走。他是去练歌,地点在天台。
杨阳现在每天的头等大事就是熟悉记忆里那些耳熟能详、广为流传的歌曲,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习惯把前世看过的经典电影在脑海里重放一遍。
毕竟,他可是立志要做娱乐天王的男人啊。
“...
为你弹奏萧邦的夜曲
纪念我死去的爱情
跟夜风一样的声音
心碎的很好听
...”
杨阳清清淡淡的声音在寂寥的天台,随着晚风慢慢飘荡在夜空中。他抱着吉他坐在地上,身边摆着啤酒,唱几句就拿起酒来喝上一口。这是他在最近才养成的一个习惯,也是他练歌要偷偷躲着薛兰的原因。
周董的这首《夜曲》歌词有点复杂,前面还夹杂着一大段的rap,杨阳需要一边努力回忆,一边寻找熟悉的旋律,不知不觉就沉浸了进去。
王婧在写文之前必须先做三件事,先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再泡上一杯清茶,然后打开最喜欢的音乐,这样她才能快速地找到灵感进入状态。
她喜欢清净,习惯一个人,习惯在深夜书桌前台灯下,面对着漫天繁星,这样她的思路也会沿着星空没有边际的延伸出去。
所以她特地选择住在顶楼,没有八点档肥皂剧声音的打扰,也听不到邻居鸡毛蒜皮的争吵,很安静,很舒服。
不过最近,她的习惯似乎发生了一些些的改变。
来了。王婧眼睛一亮,站起身来把面前的窗户打开,淡淡的歌声顺着凉风吹进来。
果然跟昨天唱的不一样,从来没听过,而且还是那么好听。
两个星期前她发现一件事情,每到九点的样子,楼顶天台就会传来断断续续的歌声。唱歌的声音很年轻,似乎是个年纪不大的小男生,带着属于年轻的张扬之气。
起初被打断了思路的她有些恼火,都想要上去赶走那个练歌的男生,但是沉下心来听了几分钟,她忽然发现男生唱得竟然意外的好听。
那个晚上,王婧都没有动笔,愣是托着下巴整整听了一个小时。
从此以后,王婧的动笔前三件事少了一件。歌单里最喜欢的那几首歌她再也去打开过,那个随着夜风飘进来的歌声,似乎更能带给她不一样的灵感。
王婧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手指在键盘上灵活地敲打着。她是个作家,属于半个文青,从歌声出现的那个晚上开始,她的脑海里就对歌声的主人展开了各种各样的联想。
她甚至把联想写进了小说里。
那一定是个十八九岁的大男孩,身材挺拔,相貌清秀,有着飘逸的刘海。男孩的心里应该住着一个心爱的女孩,女孩喜欢唱歌,歌声像百灵鸟一样动听。
女孩用自己美妙的歌声吸引了男孩,让男孩深深地爱上了她。于是男孩每天都带着吉他来天台唱歌,希望有一天能站在女孩面前,同样用一首情歌来表明自己的爱意...
王婧每天都会编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都是那个唱歌的男孩和他心爱的女孩,故事的内容就是美妙的爱情。
渐渐的,王婧有些嫉妒自己笔下的那个女孩了。她也是女孩,每一个女孩都热爱幻想,渴望这样一个会给自己唱歌的男孩。
王婧心里莫名地涌现出一股巨大的冲动,她迫不及待地想要见一见歌声的主人,见一见自己幻想中的男孩。
她停下了手里的工作,看着发光的电脑屏幕呆呆了好一会儿,终于站了起来。
王婧穿好了鞋子,心里却再一次地犹豫了。万一,真人和自己想像的完全不一样怎么办?好听的歌声,却拥有一个和它不相匹配的主人,那幻想破灭的感觉,自己一定会很难过吧。
她脱鞋又穿鞋,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遍,眼看着时间马上要走到十点,若还是跟往常一样,歌声应该很快要消失了。
王婧看看窗外,有凉风进来,吹得窗帘微微地摆动。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还是去见一见,不看正脸,远远地望一眼那人的背影就好。
天台离王婧家就一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