鶄泽,在南池以北约六百余里。
湖水清澈,碧波荡漾。
鹭鸟轻撑脚掌,钻入湖底,寻觅着小鱼。
兰幸夷站在湖畔,望着此情此景,眼中饱含着深情与留恋。
因为,这里是他的祖地。
在二十多年前,兰氏的祖庭就建立在这鶄泽之畔,与白鹭为邻,和野马为伴。
氏族的萨满,至今还在传唱着歌颂兰氏先祖,在鶄泽之畔,与天神之女**,生下第一个兰氏之子的传说。
然而现在,这里,已经不再属于兰氏了。
鶄泽湖畔,也已经起码有二十五年,没有兰氏的宗种身影出现过。
这让兰幸夷莫名的有些哀伤起来。
他想起了《诗经》的名篇,忍不住吟诵起来:“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
清澈的湖水,倒映出了他的模样。
脸色白净,鬓发清楚,一顶爵弁,戴在头上,身上穿着的是一件丝质的长襦大袴。
这是一种在汉地贵族武士中,很流行的服装。
是短衣的一种,也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后的产物之一。
特征就是很紧身,不似博冠长袍,会影响人的活动。
或许,唯一能区分他与汉人的就是他的那双眼睛。
褐色的瞳孔,闪亮而有光泽。
这是兰氏宗种的特征。
作为匈奴四大氏族中,目前实力最弱的一个,兰氏选择了与单于紧密结盟,来保证自己的地位。
轻轻低吟着那首著名的名篇,兰幸夷的眼眶渐渐湿润。
心灵与情绪,也渐渐贴合了诗人的情感。
深深吸了一口气,兰幸夷握紧了拳头,在心中发誓:“鶄泽啊鶄泽,若你有灵,那就请你保佑兰氏,有朝一日可以回归故地!”
“若是可以,我愿以乌恒人的尸体,来填满你的湖区……”
此时,远方传来一阵脚步声。
几个将头发结成一条条小辫子的乌恒人,拿着武器,走了过来,对他道:“使者,我家大人有请!”
兰幸夷闻言,微微低头:“有劳诸位带路!”
便在这几个人的监视或者说保护下,一路向前,深入了这鶄泽之侧的一处营地。
营地里,随处可以见到正在生火与熬煮鲜奶的牧民。
一口口石锅沸腾,奶味在空气之中弥漫。
兰幸夷看着,眼中闪过一丝轻蔑之色。
哪怕是幕北的兰氏氏族里,这种简单、低效的熬煮鲜奶,制作奶酪的方式也已经被淘汰了。
赵信城与卫律城的陶瓦匠,日夜不停,为匈奴人制造着各种陶器、瓦器。
鲜奶的加工方式,也出现了翻天地覆的变化。
像他的直属氏族,就有着三口大鼎。
每口鼎一次就能熬煮数百斤的鲜奶,一日一夜就能加工出上百斤奶酪。
继续向前,来到一处穹庐处。
乌恒人将帐门掀开,道:“请!”
兰幸夷于是走进去,看到了一个额前髡头,只在脑后留着几条小发辫,同时,脸上明显能看到好几条刀疤的男子,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狼皮缝制的椅子上,虎视眈眈的直视着他。
兰幸夷看着,连忙上前,以匈奴语低头拜道:“奉伟大的丁零王之命,使者兰幸夷向尊贵的呼奢大人致意!”
说着,就从怀中取出了一件精美至极的玉质狼形器物,呈递在手上:“此乃丁零王托我敬献呼奢大人的礼物!”
然而……
内心中兰幸夷却感觉无比讽刺。
因为,在二十余年前,居住在此的兰氏宗种们的打扮,大约也与这个乌恒贵族差不多。
髡头、辫发、刀疤与耳鼻带环,都是勇士与强者的标配。
但在现在,兰氏的宗种之中,已经没有一个人会去穿戴这样的服饰了,更没有人会做这样的打扮了。
儿单于以来,高层的匈奴贵族,在赵信、卫律、李陵等人的引领下,汉风渐浓。
像兰幸夷这样,熟读诗书、春秋之人,不知凡几。
狐鹿姑单于的亲弟弟于靬王甚至还懂音律,会弹汉地最有名的《凤求凰》之曲。
这位孪鞮氏的宗种,甚至常常以伯牙自诩,想要寻找他的子期。
可笑的是,匈奴人开始去掉辫发,改服汉服,诵读诗书之时。
汉人的走狗,却开始匈奴化。
髡头或许是乌恒人的旧俗。
但这辫发、刀疤脸与耳鼻带环,却是过去匈奴贵族的特征。
换而言之,当匈奴人在学汉朝人的时候,汉朝人养的狗里,有人在拼命向匈奴靠拢。
真是……
“蠢货啊……”兰幸夷在心中评价着。
当今世界,汉人最强!
无论是军事、国力,还是文化、制度、组织,都甩开了其他人不止一截。
兰幸夷就深深为汉朝高深的文化而着迷,尤其是《诗经》让他沉醉不已。
“若我是此人,有着这么好的机会和身份,肯定已在去长安,求见那些当世大儒的路上……”
“更会不惜所有,向汉天子恳求,赐给官吏、工匠……”
不过……
“蠢货好,蠢货才能利用起来!”兰幸夷嘴角泛着微微笑,褐色的眼眸,盯着那个乌恒贵族,轻声道:“伟大的丁零王,还托我向呼奢大人问好!”
呼奢屠各听着,志得意满,骄傲无比。
丁零王卫律,无论在那里,都是一个大人物!
能让这样的大人物的使者,在自己面前,致意鞠躬,甚至还送来礼物。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