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三十三章 关于梦想的歌

现在的叶一青,真的有一种“世界如此之大,却又如此之小”的感觉。

在酒店里,他还在想着那首叫作《晴天》的歌什么时候被后台监管小组下架,而在几个小时后,他居然就在音乐节现场听到了这首歌。

怎么说呢,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好听的多!

他自己就是唱情歌的,这段时间也向圈内好多大咖邀歌过。所以他心里有数,这首《晴天》,不管是作词还是作曲,都不比圈内的大咖们差,甚至更胜一筹!

这是一首绝对的好作品,一首能把人捧红的好作品!

而他现在最缺什么?最缺的就是一首能够让他突破自我的好作品!

或许他真的没有刷榜?

叶一青扪心自我,假如这首《晴天》还没有在企鹅音乐上传,那么自己会不会心动?

答案是肯定的!

作为一名实力唱将,虽然他的风格跟《晴天》并不是特别搭,但这种好作品大多是可遇不可求的,一旦碰上了,叶一青可以肯定,自己会不顾一切的买下这首歌!

他还记得和这个大男孩擦肩而过的情景,他还那么年轻,他还只是个高中生而已。叶一青在圈内也混了两年了,但他还是头回听说,有人能在小小年纪就拿出如此成熟且惊艳的作品!

哪怕只是妙手偶得,哪怕他只有这么一首好歌,那他也绝对是个天才!

“《晴天》虽然上传了,但也不是不能翻唱,如果让我唱的话,会不会更好些?要不要试着去洽谈一下呢?”叶一青早已经忘了之前,他对路小苏是多么的嗤之以鼻,把他当做是靠刷榜上位的无品之人。

“可是,他的版本已经足够完美了。”叶一青有些失望,他发现哪怕是自己来唱,恐怕也无法做到比他更好。

毕竟自己的歌路始终还是窄了点。

只是,这首歌的副歌部分,好像在哪里听过啊?

想着想着,他不由把目光望向了助理小娟。还没等他开口,他就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声音。

——“摇滚,《私奔》,献给大家!”

这次的表演时长一共是二十分钟,每首歌唱完都该热热场说上几句,但一首歌只有三四分钟的时间,所以路小苏必须要准备满四首歌。

除开《晴天》与《私奔》外,他还准备了两首。

调戏了大菠萝乐队几句后,他就对着台下的观众道:“嗯,已经唱了两首了。”

他微微喘了几口气,他的后背已经湿透了。

尽管他每天早上起来,都会吊一下嗓子,但身体才刚刚发育完全,嗓音才彻底定型没多久,唱摇滚,负担还是挺大的。

摇滚不同于其他歌曲,其他歌曲你只要唱法油一点,完全不会太吃力,但摇滚则不同,你必须实打实的来。没看人家汪半壁每次演唱会都破音吗?

“呼,是有点热。”说着,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脱!”台下,不知道哪个年轻女孩高声喊了一句,一瞬间,所有的观众都开始跟着起哄。

“脱!脱!脱!”

路小苏朝着舞台下的观众笑了笑,轻轻撩起了自己的短袖,露出自己的腹肌轮廓后,立马就将衣服放了下来。

他嬉皮笑脸道:“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怎么会热呢?”

台下立马一阵嘘声,但无疑,气氛变得轻松了一些,大家慢慢的从之前的热血中缓了回来。

“好了,我只是来热个场的,只表演二十分钟。话不多说,接下来还是一首摇滚。”他停顿了片刻。

几秒后,他继续道:“这是一首关于梦想的歌。摇滚,《追梦赤子心》,献给大家!”

充满鲜花的世界到底在哪里,

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一定会去。

我想在那里最高的山峰矗立,

不在乎它是不是悬崖峭壁。

用力活着用力爱哪怕肝脑涂地,

不求任何人满意只要对得起自己。

关于理想我从来没选择放弃

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

也许我没有天分,

但我有梦的天真,

我将会去证明用我的一生。

也许我手比较笨,

但我愿不停探寻,

付出所有的青春不留遗憾!

曾经的梦想是否遥不可及?

是的。

路小苏上辈子想成为大明星,但他始终都没有做到。

酒吧驻唱时候的唏嘘声,跑龙套时候被副导演骂个狗血淋头,签约小公司被人骗钱,过年回不了家因为买不起车票。

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永远是别人。而他呢?他始终只是一个龙套,一个配角,他最多只是给歌手们伴奏弹弹吉他。

亲朋好友说过无数遍,叫他放弃吧,安安心心回老家找一份安稳的工作,但他就是不甘心!

女朋友离他而去,不理解他的坚持,只觉得这人想红想疯了,但他就是不甘心!

他不想在片场再被人指挥来指挥去,他不想在舞台上只是个配角帮人弹琴,他不想演唱会结束后,歌手还会把他骂一通,告诉他你有太多的地方弹错了音!

他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从没有埋葬过自己的野心!他始终都憋着一口气!

既然老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他自然要再燃烧一次!

粉身碎骨又能怎样?我无怨无悔!

路小苏猛的抬起了贝斯,对着麦克风开始嘶吼起来,歌曲也正式进去了副歌部分。

向前跑!

迎着冷眼和嘲笑!

生命的广阔不经历磨难怎能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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