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休斯觉得这货还可以,他认为是父王看他打了胜仗,就先赏赐他一个美女来玩着,以后还会有更加多的美女了。不错,将军打了胜仗奖美女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能战者性强也,这是事实,但这只是其一呀我的忒休斯,你这是被一个婶级女子给偷了,在性上都亏得破产了,我的爷。
忒休斯患了一个天下通病,年青不问性质。
……
“儿子,我们今天去看看战场,看那里杀死的人中有你的叔叔吗?”埃勾斯走在大厅里对儿子忒休斯说。
“能认得出来吗?”忒休斯说。
这女仆没事就躲着偷看忒休斯的脸,如天下的所有蠢货一样,吃到了一只好的红(朗)西瓜就把瓜皮摆放在桌子上,以念曾经给予的甜蜜蜜。果然,忒休斯的脸蛋儿越看越好看,因为忒休斯的脸蛋好脸让她对其的偷情一刻回味无穷。她看得入神了,背后一个姐妹走来拍了一下她的背,把她吓得半死了,红着脸跑去干活。
“姐,我最近手头有点儿紧,你……”这货追上去对女仆说。
只愁人不做,不愁鬼不知。明摆着这是来敲竹杠的,你不给可以,我把你偷吃王子的仙果扬出去,看你过得了公?“我手头也不宽裕,只几十万子,给十万行吗?”偷人b里说。
还问行吗,这货听说给十万,心里都笑得发抖了,她脑瘫得天天在家写诗,有这十万给她,她可以去最高价位的作家出版社出版,还可剩下几万拿去作炒作用来着。“要得!”这一杠就算敲到手了。
“能,我能看出他的特征。”埃勾斯说。
这算是去验尸,因为昨天杀到天夜了,没有时间去考虑这问题,如果验到忒休斯的叔叔已经在战乱中杀死,那就擒贼擒到王了,以后事情就不会是好复杂。
三百铁骑开路,国王和王子骑在马上,战场上饿狗和秃鹫在乱成一团了,在感谢王子给它们带来了一次十年难得的一次盛宴。
“死得人不多。”埃勾斯说。
“父王还没有走近就可知晓?”忒休斯不解的问。
“连饿狗和秃鹫都不够吃,这不是明摆的吗,凭经验如果死尸多,不会因为争吃而狗狗相咬,闹得不可平静。”国王说。
“奇得怪,我都杀得手痛,不上一千都有八百,怎么会让饿狗们不够吃?”王子说。
当国王与王子走近看到时,父子相互一笑。有的是假的稻草人,有的是还没有死,人还没有死会轻易的让狗吃吗?非也。当狗来吃还没有死的人时,这人只是双脚被砍,两只手死死的掐住狗的脖子。有的就用手中的兵器剌向来吃自己的狗,这致了命的狗就痛得满场跑,把那些正在吃死尸的秃鹫吓得乱飞乱叫,这就给国王带来了错误的判断。
果然在乱尸中寻找到了一个特大号的头颅,身体可就不知在哪里了,但这不重要,无认何意义。
“你看他这x边有一个痣,这样的人多为有野心。当然,这样的人也可以说是志向远大,如果他能成功的话。你仔细去查一下百年皇帝谱,谁不是头颅特大?”国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