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三)
马匹有能日行千里者,被称之为千里马,乃是百里挑一的良驹,然则日行八百里里不过是这个世界马儿的基础能力,而这也不过是驽马罢了,像李兀他们诈来的良驹,却是只要稍作休息,便能在一个日夜连续行驶一千五百里往上的真正良驹。
然则即便如此,在第二日的中午,他们依旧迎面看到了零星举家而逃的人们,两人好不容易稍微好些的脸庞又出现了大片阴霾,怪物们这次果然不是即兴而来,是有着相当组织性和目的性的事件,他们这一路上绝不会像昨夜那把简单。
近千公里的路程也不过走了一半,两人一马对马匹的能力也是一种考验,按照这种速度,他们至少得到明日清晨才能到达边界。
他们是想去方寸区?至此这个机灵的少年依旧不知道这个贵族小少爷究竟是为何出逃,只猜到他们的目的是方寸区而已,反倒是他们的底细被这位少爷摸了个清。
这个傻大个就像那不负责任的站长说的那样,无论是性格还是家底,都干净的像一张白纸,很难想象这样一个从小在白眼中长大的傻大个为何会有如此干净的性格,因为丑陋被抛弃,甚至连百家饭都无法吃上的丑汉子,竟对这个世界完全没有恶意,反倒感恩一切,而他的名字更只是个不知从哪而来的老爷子随口叫的石头。
而作为奴隶的少年,或许从前至少是个良家子,但不知为何成了奴隶,被剥夺姓名,只给了一个麻雀作为呼唤他的名号。
麻雀还好说,这个机灵的奴隶从被真正贩卖开始,就一直寻求脱离奴籍的机会,这次也只是他的一次尝试而已,但石头就很令卫大小姐不懂了,石头那结实高大的身体并非只是摆设,他甚至已经是个初级战士,只看级别的话,甚至比李兀还要高一个大位阶,却依旧作为打杂的被人使唤。
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除了李兀只是眼皮一跳,甚至连躲在他前面的小奴隶都惊诧地看了眼这个近乎朝夕相处的傻大个,而后者也只是憨厚的挠挠头,“石头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只是好像力气比别人大些。”作为一个憨厚的家伙,他相信本能更多过于言语,然而本能告诉他,这两个所谓的贵族似乎对他并没有恶意,甚至比对他呼来喝去的驿卒要好相处的多。
“其实告诉你们也无所谓,相信过不了多久你们就能看到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得去趟别的地方。”怪物们杀到并不是一件能够算作秘密的事,根本不需要以此来诓骗他们,毕竟怪物们入侵可不是一件小事,将消息封绝一两天或许还有可能,但难民已经出现,消息绝不应该再瞒多久。麻雀跟石头或许不想相信,却也似乎认同了这场灾难,甚至还不由得有些庆幸,无论他们是否觉得有通道的另一边更为安全,但比起忙不迭送的应付,在这里至少能有些心里准备。
“似乎是呢,这边也的确顺路。”卫秀不由得神色一暗,她对李兀有兴趣,以她的地位,想要查一个小家伙的事,还不是异常简单。比如说他的家庭,李兀的家庭简单干净,父亲的运气不错,家里勉强步入中产,正好发现这样一个天才,而他的家就在这个方向。
然而想起自家父亲,心情略有阴郁的卫秀未曾看到,李兀的脸上并非是近乡的喜悦,而是浓浓的担忧。
来自前身情绪中的几种奇特的波澜,或许这就是他从未感觉到过的对父母的亲情与对卫秀的爱情,后者依稀还能感觉得到,但前者在李兀的记忆中,却只剩下了强烈的担忧,或许卫秀能查出李兀的身世,却未必能查到每月雷打不动的家信在三个多月前戛然而止。
他焦急的想要回家一趟,与卫秀想象中的原因不太一样。
这些事连卫秀都不会反对,两个暂时更像是仆人的他们更无权反对,为了路途算不得沉闷,这位贵族大小姐当然也没有那么多贵族间的高傲,倒是让这俩人很快了解到他们的领导,贵族小姐和召唤师大人,虽说这个召唤师大人的等级还有点低,但作为一个合格的召唤师,成为贵族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同样不是他们所能得罪的。
不就是去看看他的父母么?怪物们不会有这么迅速吧,然则对此了解不多的他们,远没有李兀和卫秀那般灵敏的嗅觉,怪物们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反应更迅速,毕竟怪物们的路线与他们可大不相同。
不过他们能这么想,能没太大心里负担,李兀倒也乐得如此,近乡情怯,那种令人不安的感觉愈发严重,策马疾驰,身后顿时沉默些许,迅速跟上。
李兀的家庭只是上一辈刚搬入小城镇中的富户,父亲在镇上开了个小酿酒作坊,这还是借着李兀未来贵族的名号开的,一切都是那般顺风顺水,加上镇上的资助,倒也在足够李兀正常开支的情况下,让这个小家庭逐步走上坦途,只是此时李兀的眼中写满了凝重。
有问题,没有来过乡下地段的贵族小姐或许看不出来什么,但另外两人却是敏锐的发现了这里的不同,以及李兀脸上的凝重。
荒凉,这是李兀得到的结论,与那两人不同,拥有着幼年生活在此的经历,谈不上一草一木,但家乡的构建他大体上还是清楚的,一如眼前杂草丛生的田地。
一个优秀的农夫,绝不会允许自己的田地上有如此密集的杂草,一般一分地有十来颗就足以让他们停下手头的其他事情,彻底处理一边田里的问题,何况更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