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她把头埋进母亲怀里,我还能看见她哭泣的样子,是因为她哭到一半的时候走了过来,对我说,“谢谢你!”
我当着我父母的面忍不住想去和她握手,但是校长一直在旁边盯着我们,像是盯着一对早恋的情侣。
若干年后,当我还是光棍一条的时候,心中还是期盼着一个能给我一份早恋般刺激异常的爱情。
我很想早恋,但已经晚了。
我知道早恋没有结果,但开开花就以及足够美好了。
我期待着我的早恋在这个女孩身上发生,但是第二天,我就发现,她消失在我的世界。
而那两个流氓,最后也没有找我麻烦,因为我昨天势如疯虎的表现,让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可造之材,数次忍不住想拉我入伙。
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最后我问他们为什么欺负一个小姑娘,结果其中一个愁眉苦脸道,“我们哪有欺负她啊,那天我们正聊天,是她自己突然扑过来跟我们打起来的!”
经我再三询问,他们的聊天内容大概是:
——流氓甲:你昨天梦遗了吗?
流氓乙:没有,不过我做了一个梦。
流氓甲:什么梦?
流氓乙:我梦见自己梦遗了。
流氓甲:那还不是梦遗了?
流氓乙:我只是梦见梦遗,又不是真的梦遗,难道你梦见你杀人了,就真的杀人了?
………
整场流氓对话啰嗦而又无聊,我想一定是那个女孩忍受不了两个人喋喋不休说着梦遗不梦遗的事情,所以才像打了鸡血一样扑过去的。
但是真的很难让人相信。
而在当时,初中的我,纯真而又善良,还不知道“梦遗”是什么东西。
在看过星爷那部《食神》之后。发现一个很搞怪的老和尚,说了一句,“贫僧法号梦遗,我随风而来,随风而去……”
结果他就飘了起来,就在我真的以为他法力无边的时候,却发现镜头在往下,两个保镖把他架了起来扔了出去。
我和流氓成为朋友之后,我发现流氓也有可爱之处。
但是当我和我的室友相处的时候,发现他们几乎一无是处。
一个寝室。一群吊丝,介于君子和伪君子之间,除了用“王八蛋”之外。没有更好的形容。
但是我喜欢和这群“王八蛋”生活在一起,因为我们是室友,也是兄弟!
但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和女孩生活在一起,是男人。都同意!
而我心底总是对那个被我救了的女孩耿耿于怀,在我的印象里,英雄救美之后的剧情应该是美女以身相许才对,我半推半就几次,最终无可奈何,果断抱得美人归。
结果这个女孩竟然违反“江湖道义”。一走了之,带走了我最有可能变成初恋的一场初恋。
我回过神来,子怡已经把腿收了回去。
而我被踹了一脚之后。虽然疼痛万分,但是我却不知道被踹在了什么地方。
我看着子怡,心中闪电划过,木讷问道,“是你?”
人人都喜欢开玩笑。只是当玩笑开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大多数人都笑不起来。
于是我被那个叫做子怡的女孩踹了一脚。好险好险,并没有踹在要害,但却痛得要死,这说明,她踹在了要害的要害。
我捂着肚子,感觉肋骨一根根断掉,看着眼前的子怡,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那个很好看的小女孩,或许只有排骨在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个女孩那么大,在我和她同样年龄大小的时候,我庆幸地认识了她。
“是你?”我问。
“不是我!”她答,眼神冷静而刚毅。
于是我昏了过去。
准确地说,我是装做昏了过去,以此想混过去。
因为我知道,我要是再站起来,无非是多麻烦她再踢一脚而已。
我一向不喜欢麻烦别人,尤其是女的,因为,最难消受美人恩。
——这是我的逃生技能,即便是在凶猛的熊,也不会吃死人。
所以你千万不要逼我,再逼我,我就装死给你看!
但是我没想到,装死装得太投入,一闭上眼,我的大脑瞬间失去知觉。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我一直记得这句话。
但我这次却是例外。
因为导演让你演一个死人的时候,你真的一头撞死变成真的死人,即便这部电影拿了奥斯卡最佳影片,你也分不到半毛钱。
我想说,我却又是例外中的例外。
因为有一种钱是可以用来烧给死人的,我在失去知觉的一瞬间,享受到了一生中最曼妙的时刻——一场华丽如流星皓月般初吻——但是我不知情。
据说睡美人是被王子的一个吻给亲醒的,这是一个华丽的故事。
这么说或许得了便宜卖乖,但是事实就是这样。
但我知道我如果那个时候真的醒了过来,估计是另外一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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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阳光照进纱窗,室友几个人像是遗体告别一般坐在我床铺的四周,把我围得水泄不通。
光滑如镜的桌子上泛着白光,对于刚刚睁开眼睛的我来说分外刺眼。
我看见桌子上躺着跟我一样伤残病重的直板手机,是歼十的。
歼十自称是男人中的战斗机,自称他的手机也是手机中的战斗机,所以自然而然让我们想到,这部手机是这个吊丝老大的标志,机在人在,机亡人亡。
虽然歼十还没死,不过按照他每天晚上独自一人“翻云覆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