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我把记忆碾成尘>第29章 权少远调

曾无意中听陈妈妈提起过这丫头,归纳总结一下陈妈妈对她的评语:娇蛮任性、唯我独尊。

在我看来,冷心遥只是一位从小就被家里宠坏了的公主而已,大户人家养成一些有少爷病、公主病的子女再正常不过了,听陈妈妈这般评价冷心遥后,我是有些遗憾的,似乎已经看到了冷心遥与陈琛之间的距离有多远了,这位冷小姐,必定又是一个为陈琛而伤心流泪的主了。

因为冷心遥若过不了陈妈妈这一关,其它都是白搭,即便是陈琛喜欢也不行,更何况陈琛见到她如见到猛虎般,退避三舍。

其实细细一想,陈琛比冷心遥的性子好不了多少,只不过在他茁壮成长的过程中,被陈爸爸时常稍加‘打磨去糟’,才不至于被陈妈妈养成与冷心遥有着同样通病的公子哥罢了。

话又说回来,陈琛为何让那么多女生一见钟情?这其实和陈家的优良遗传基因是密不可分的。陈琛几乎传承了陈爸爸与陈妈妈的所有良好基因,自小眉清目秀、挺鼻薄唇,长大更显丰神俊秀、气宇轩昂。

若不是有‘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至理名言在先,我可能会认为他比我曾经的白马王子司徒允哲犹要帅上三分。

基于陈琛在良好基因条件下对身边人造成的影响,我有幸在很小的时候就已领略,犹记得童年时期,陈琛总是不顾我的反对,走在哪里都和我勾肩搭背,故常被陌生人误认为我们是两姐妹,直夸我俩长得‘漂亮’。

我听着有人赞美自己,当然开心不已,可陈琛每次听到这种夸奖就会郁闷上两三天,直怪陈妈妈把他生得不够男性化。

的确,用漂亮一词来形容一男生,还真是对男生的一种侮辱,所以陈琛坚决不许我同别人提及这段往事,若不是想起冷心遥之事,我还真把这茬事给忘了。

后来到了初中,有很多女生想通过我来认识陈琛,刚开始我乐此不彼地给那些女生做着跑腿的工作,递个纸条、送个礼物什么的忙得不亦乐乎,陈琛后来威胁我,说如果我再为别人跑腿,他就打断我的腿。

鉴于不想在花季年华就变成残废的我,只得偃旗息鼓,遗憾结束辛劳却并不讨好的跑腿工作。

到了b大后,陈琛很快就被女生私下评为三少之一,这个时候的陈琛更是帅得一塌糊涂,想必在那个时候,林宣的心就已经被陈琛所俘获,好在陈琛从来都是对女生避而远之的,否则早就没有林宣什么事了。

林宣也是因为我这个‘近水楼台’才有机会接触到陈琛的,不过她能一举擒获陈琛的人,并让陈琛对她死心踏地,也算是她自身的魅力所在。

其实更重要的一点,我和陈琛都很清楚,就是林宣的性格很适合陈妈妈的择媳标准,聪明伶俐、且不骄不躁,这样想来,陈琛还算是个孝顺直男了。

思绪又回到了饭桌上,整个吃饭过程,陈琛都心不在焉,有几次乐正东和他说话,他都没有听见,乐正东也不在意,十足变成一个和蔼可亲的好好先生,他时而故作深沉地沉默寡言、时而绅士地侃侃而谈,侃侃而谈时,跟我解释了他昨晚去我店里的原因。

乐正东是这样描述的,原来,昨天他正想下班时,被那群混混缠上了,说是有一个兄弟被一个凶神恶煞的女人给打得不能人道,被送进了医院。

乐正东说他一直负责这一带的治安,自然认得这群小混混了,平时混混们只要不惹大事,他也就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听说竟然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女人给打了,便对这个‘凶神恶煞’的女人无比感兴趣起来,于是这才和混混们气势汹汹地登上了小超市的门,这才有幸一堵我大展‘挥管霍霍向警察’的风采来。

我想着乐正东也许只是一个没有吃过苦头的大少爷而已,并没有坏到骨子里去,平时可能会有些小小的仗势欺人,可也并未听说他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来,便决定不计前嫌,与他和平相处,陈琛的话非常在理,毕竟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伙敌人要强上许多。

于是,我的小超市便成了乐正东的常客,他常常利用工作之便隔三岔五地来我的办公室里坐坐、聊聊天什么的,神奇的是,从那以后,我的小超市再也没有可疑的人上门来寻事,小超市的生意更加顺风顺水起来,这才有了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

乐正东也是个极会来事的人,等大家混得再熟络了些后,偶尔会请小姑娘们去外面吃个烧烤、吃顿饭什么的。一来二去,小姑娘们和混混们也混了个脸熟,不过在我的严格要求下,姑娘们绝对不敢单独接触那帮小混混们。

也不知什么缘故,认识乐正东半年后,有一天他突然来同我告别,我诧异地问他怎么回事,他失神地对我说,他被他的局长老爸莫名其妙的一纸调令调去了广州,而且是即刻走马上任,除了我外,他还没来得及通知其他的狐朋狗友。

我也觉得挺突然的,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出于感激他多日来的照顾之情,我决定请他吃了一顿饭。

我没有叫陈琛,饭桌上只有我们两人,他一边挑着饭粒、一边心不在焉地交待着我,“叶慎儿,虽然我人在广州城,可是我会让我的那帮兄弟罩着你的,绝不会有任何人去找你的麻烦。”

“得了,等你走后,你的那帮混混兄弟以后不要去找我麻烦就好了,罩着我可指望不上。”我冷哼一声,见乐正东的脸上黯然,又好心地夹了一


状态提示:第29章 权少远调--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