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掌柜是个老实本分的买卖人,平日里除了经营自己的小酒馆也没啥特殊爱好,攒下点家当也都是交到老婆手里。
他最喜欢的,就是向酒馆的酒客打听些江湖趣事,以便闲下来和邻里晚辈话话闲篇。
猛虎帮的一群常客,都知道这佝偻掌柜的习性,再加上是常来常往,又有几杯酒水三四银钱的相互照拂。因此,这群汉子也就习惯了将走镖途中听到见到的江湖趣事说来下酒。
但今日典镖头还有个心思——让邻桌那外地人别小瞧了自己的这帮弟兄。
小酒馆已经快到打烊的时间了,但除了猛虎帮的两桌,小酒馆中还有第三桌酒客。
第三桌是一位一袭白衫的男子,稀疏的胡茬,略有凌乱的头发,以及看上去并不是那么整洁的白衣,可以看出来这男子此前应该是在奔波赶路。
独身男子的一桌,除了酒壶酒杯就只有两碟小菜,但看他举杯饮酒的抬手仰头却显得潇洒从容,不像是在小酒馆里喝酒的羁旅行客,倒像是高坐青楼的fēng_liú才子。
武光城虽然是烈阳宗宗门所在,从来没人敢在此寻衅滋事,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每次见到猛虎帮这些城外的所谓江湖人都是敬而远之。
虽然说不上有什么畏惧忌惮,不过毕竟是能佩剑提刀的武夫,也许还和烈阳宗有些许交情,因此面对这些江湖人,普通百姓还是不愿招惹,尽量客气。
典镖头这些跑江湖的,对那些平民百姓带着别样情绪的客气习以为常,全不在意。
小帮派有小帮派的心酸,老实本分的平民百姓有所敬畏,何尝不是对他们的另一种歧视;那些高门权贵,表面上义气千秋难保心里不是唾骂鄙视;而像烈阳宗这种真正的大势力,看待他们则像是看鱼塘中的虾米,不值一提;只有像吴掌柜这样敢于和他们无忌交往的,才真的算是对他们有所敬重。
此时,在典镖头眼中,邻桌的白衣男子,似乎就把自己看成了虾米。
虽然同在酒馆饮酒,但猛虎帮众人来时那白衣男子就已经在了,而且不同于当时其他酒客或真或假的客气,那白衣男子对自己这十多人呼呼啦啦地行进酒馆,竟然全无反应。
在典镖头心里,最令他感到不舒服的,也许不是那男子对自己等人的视而不见,而是那份虽同在酒馆喝酒却学之不来的潇洒从容。
也许是想要炫耀,更可能是源于一种内心深处的自卑,今日典镖头的声音异常大,像是酒烈声高气势雄浑,更像是为了让那邻桌的男子听得清楚。
“老吴?见过马车吗?”典镖头挑眼瞄了一下邻桌那男子,故意卖了个关子。
佝偻掌柜仍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咋个没见过?咱武光城的大户人家,谁家没有?”
“得,那你给说说,你老吴这辈子见过最大的马车有多大?”
“最大?还得说是那次烈阳宗主出城时乘的,八匹大马拉着,那车里怕是都能摆桌酒席喽。”
“摆酒席?算大?”
典镖头像看乡巴佬朝吴掌柜撇了撇嘴,眼睛却瞟了一眼邻桌的男子,稍稍又提高了一些嗓音说道:“你见过和你这酒馆一般大的马车吗?”
吴掌柜睁大眼睛,愣了愣说道:“乖乖,当真?那得要多少匹马呀?”
并未理会佝偻掌柜的目瞪口呆,典镖头看向邻桌,并未从那男子的脸上看到什么波动,有些不满意,似是担心自己的话被看成是信口开河地出牛皮,他决定讲得再仔细些。
“这趟镖走的是扬州,路程这你也知道,要先从咱们晋州南下,过滦江到的是梁州,再一路往南,渡了洪河便是扬州了。
这一趟弟兄们虽然算是走小长,但你也知道,从咱们晋州到扬州的镖,我也不是走了一趟两趟了,所以一路都算是太平,偶尔有江湖上的兄弟也都能卖个面子。
但扬州那地方还真不是人待的,算不上上等的饭馆打尖就敢他娘的要几十枚银钱。
咱出门在外,吃的用的都是帮里的家当,得对得起帮里的弟兄家小吧?所以咱还和以往一样,镖一过手,就领着弟兄们北返了。
过了洪河到了梁州,走得慢了些,置办了点帮里面用得着的和家里人吩咐的东西。
就在滦江边上等着渡河的时候,来了一队人马。
咱这些年走南闯北,新鲜物件新鲜事见的也不少,但那一拨人看着就不一般。
一个个骑着高头大马,全是一身淡绿劲装,腰间佩着长刀,背上负着轻弩,总共能有上百人。兄弟我也是练过的,不说瞎话,那一百多号人没一个是庸手。”
似是想起了一同看到的情景,一个年轻些的镖师补充道:“那帮人骑的马也显着阔气,就算是咱帮里最精神的帮主坐骑,估计也比不上。”
“啧。”不知是气恼自己的话被打断,还是嫌弃手下的小兄弟在邻桌男子面前跌了份,典镖头嘬了下牙花子,瞪了一眼那年轻汉子,接着说道:
“那伙人把江边清出了一片空地,没过多会儿,就来了一驾马车。
说是马车,其实老远看着更像是幢小房子,不瞒你说,咱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大的马车,若是说起来还真不比你这酒馆小。
说是房子也不对,那马车镶着金边,嵌着玉石,像……像是……像是个小宫殿,对,宫殿!”
典镖头一边说着一边环顾了一下小酒馆的大小。
“那车夫是个老头子,就一个人,拉车的大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