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制约唐代粮食陆路贩运距离的经济因素,可分为粮食销售价(p)和粮食经营成本(c)两方面。而粮食经营成本包括粮食收购价(c)、运输费用(tf)、商税(t)、途中货物寄存费用(sf)等各项。其中运输费用一项,唐人称为“脚直”。李曜查阅《史记·货殖列传》,发现汉代商业利润平均为成本的20%,而唐人也有商人追逐什二之利的说法。他自己的计算即取为一个参数。因此,商人长途贩运粮食时,其期望的销售价与经营成本的关系用公式可表示为:
p=c+0。2c=c+tf+
在正常情况下,商人长途贩运粮食的经营成本要多少?
首先,关于脚直。其中已包含照管所雇车马驴等的人手雇直、车损、马料、食宿等各种费用在内。《大唐六典·度支》对天下舟车水陆运输的脚直有明确规定:
“凡天下舟车,水陆载运,皆具为脚直。轻重贵贱,平易险涩而为之制。河南、河北、河东、关内等四道诸州,运租庸杂物等脚,每驮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阪处一百二十文。车载一千斤九百文。黄河及缺水河并从幽州运至平州,(每十斤)上水十六文,下六文。余水上十五文,下五文。从澧、荆等州至扬州四文。其山孤险难驴少处,不得过一百五十文。平易处不得下八十文。其有人负处,两人分一驮。其用小舡处,并运向播、黔等州及涉海,各任本州量定”。
而据李曜现在的了解,至少当前北运,实际是每斗300里50文,也就是每千米折约6。25斤,则北运斛斗费用高出《大唐六典》所定车载脚直两倍多。
如果说朝廷方面,官方脚直依然按《大唐六典》规定执行。比如德宗时,从淮南转运诸州米至东渭桥,每斗船脚约用钱200文。若按斗米折6。25斤计算,从淮南至东渭桥的水路里程约2500余里,设若以《大唐六典》规定的水运脚直计算,其运费约为230余文。可见,《大唐六典》诸规定至少在德宗朝基本上仍在沿用,而且直到开成年间,仍是如此。开成四年(839年)四月七日,圆仁由心净寺至县城,官家出面为其雇驴,20里路计驴功20文,即百斤百里百文。
然而各地民间脚直与官价差别就很大了。开成四年四月七日,心净寺寺主为圆仁雇驴三头,骑之发去,驴一头行里,功钱五十文,三头计百五十文。折算成百斤百里250文。高出官定脚价150文。不过据西去开拓商贸的一批军械监商队回来说,在敦煌,驴驼的脚直却比较低廉。这个李曜倒是理解,去年,平康乡百姓冯文达奉差入京,雇八岁黄父驼1头,雇价准绢5疋。敦煌距京师3650里,假定驼日行70里,仅路途往返便需104天,若按日绢3尺的官定雇直计算,雇价绢为312尺,折约8匹。高出实际雇价2至3匹。若实际雇驼价未含驼料价,以驼日给斗菽为准,往返所需驼料为10。4石。敦煌绢1匹,断价22硕。从敦煌至京师的雇驼价是5。5至6。5匹绢,低于官定脚价。这种差别,李曜为图方便,当然不可能算得那么清楚,便偷懒以价格还算适中的官定脚直作为民间脚直的参数。
其次,关于商税。大唐前期长期未开征全国性的商税。到天宝年间,始开征市肆之税,即《唐会要·太府寺》记载的“除陌钱每贯二十文。”征收的商品交易税为五十税一。唐后期,两税法规定的商税为三十税一。李曜对比后世的经济情况之后一直认为,这农税应该降低,而商税还要提高。
再次,关于途中的货物寄存费用。长途贩运若超过一天的行程,商人必须宿店停货,就发生货物寄存费用,唐代称为邸直。但是有较大一部分是免费的,所以李曜在计算时暂未计入经营成本。
最后,是粮食收购价。这个东西是涨跌幅度差距最大的(无风注:本书初期就有提及)。而李曜隐约记得后世全汉升的《唐代物价的变动》一文把唐代物价变动分为七个阶段,即唐初物价的上涨,太宗高宗间物价的下落,武周前后物价的上涨,开元天宝间的物价下落,安史之乱物价的上涨,两税法实行后物价的下落和唐末的上涨。由于安史之乱,唐末两个时期受战乱影响,粮价之高过于异常,不符合一般价格变动规律,故他在计算时不予涉及,只选用比较正常的太宗高宗时期、开元天宝时期、两税法实行后这三个阶段的粮价,作为参数。按说他应该选唐末时期,但他算这个东西的目的是弄清损耗比,以及可能获得的利润比,像他现在所处的这种时代,时涨时落,以他的数学能力,是没法计算的,只能作罢。
于是,他假设唐代粮食陆路长途贩运的距离为x,水运距离为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