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从医院醒来那一刻就发过誓,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就要活出个人样来,不让任何人瞧不起,特别是庄家和江昊宇这些人。
这混蛋刚不还说么?没想到像她这样的人居然能混这么好,这感觉真爽,她还得告诉他,没有庄家,她会活得更好,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将来还得找个好男人,一起组建家庭,那个家,绝对比庄家温暖千万倍。
世界上多的是人关爱她,多的是人把她当宝贝。
“我没你想的那么清闲。”江昊宇接过纸张一看,顿时青了脸,‘我们都喝了很多酒,你摁着我,我推不开,阴差阳错我们的衣服就不见了,然后你爽我爽大家爽!’,眯眼道:“我是让你原原本本详详细细的写,而不是敷衍,莫非你真想试试坐轮椅的滋味?”
“喂,你不要得寸进尺,我写的都是事实,再说了,我又不是搞写作的,鬼知道怎么写?”真是要疯了,这还不够仔细吗?okok,她没当作家的天赋行了吧?
某男扶额,将纸推了回去:“两千字,没有两千字,不但腿保不住,你这双手恐怕也要不得了。”
啊?就这些她都绞尽了脑汁,两千字不是要她的命吗?不知道她没好好读过书?不知道她作文从来不及格?刚要拍拍屁股走人,对方又开始摩擦枪支了,烦闷的拿过纸继续思考,这可要她怎么办?
早知道就多看些黄色不会可以照抄,可悲的是她从没看过那玩意儿,怎么办怎么办?谁来帮她把这混蛋踢走?
“快写!”男人不耐烦的催促。
“你变态啊?逼人写这种东西,你要喜欢看黄色好了?还是说你就喜欢欣赏自己的下流事迹?”她就纳闷了,竟会有人有这种怪癖,越来越后悔那天跟沈辰旭去参加什么晚宴了,赔了身子不说,还要被逼着写不入流的东西。
江昊宇拧眉不语,静静等候。
庄浅知道没得商量,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写,半个小时候才呼出口气:“大功告成,给你,刚好两千字。”这个世界终于美好了,以后谁再让她写东西,她就跟谁拼命,真不是人干的活。
瞅着通篇的嗯嗯啊啊,男人额头青筋近乎爆裂,不怒反笑:“既然你这么喜欢做废人,行,成全你。”说着就残忍的将枪口对准其膝盖,正要扣下扳机时……
“我再想想,再想想。”某女识趣的将纸张反过来继续战斗,哎,万物相生相克,这江昊宇就是生来克她的,惹不起只能认怂,没金钟罩铁布衫,哪敢和枪子对冲?还好读完了高中,否则今天非给他逼死不可。
努力回想了一下,摸到了头绪一样,开始认认真真的描述。
江昊宇不监督也不打搅,自行倒满一杯威士忌,后靠着沙发饮用,见女人额上汗如雨下,那模样,跟逼好汉上梁山似地,没来由的翘了下唇角:“平时不用功,临时抱佛脚,现在知道不好好读书的苦处了吧?”
“用功?你家老师尽教你怎么形容上床吗?该死的,站着说话不腰疼。”没好气的擦了一把汗水,还不如来找她干架呢,被打成猪头也好过在这里费脑筋。
似乎觉得对方说的也有理,江昊宇的英眉挑了一下,干脆用枪口戳戳女人的侧脑:“好好写,若再试图蒙混过关,今天就让你这酒吧从此消声觅迹。”
这人真不是一般的惹人厌,庄浅做了个深呼吸,忍住了抬手打开的冲动,写着写着,秀眉便开始并拢,不一会,脸颊开始泛红,一世英名啊,居然毁在了这里,避免江昊宇拿出去宣扬,于是乎不敢写自己的名字,却把江昊宇三个字反复的运用。
越写越顺手,到最后几乎都忘却了那枪口一直没离开过自己的脑袋。
的确,男人并没靠后过,就那么倾身用枪口戳弄着女人的头颅,戳戳耳朵,戳戳眉骨,最后滑向了对方的脸颊,庄浅的皮肤很白,脸红时煞是明显,就像自我羞耻到了极致,汗水还在不住的流淌,甚至比方才更多了。
不知是不是想看看女人的整体表情,枪口忽然硬生生将那张小脸抬起。
本来就在写限制级东西,不宜面对别人,被迫也觉颇为尴尬,故作不满:“干什么?”别以为有枪就可以任意羞辱她,逼急了就和他同归于尽。
江昊宇没说话,只是平淡的凝视着下方的脸孔,本洁白无瑕的脸蛋此刻却像清蒸海蟹,犹如病入膏肓,着实影响美观,但不知为何,男人就是看得入神,好似觉得这样更赏心悦目一样,最终视线定格在了那张红艳艳的小嘴上。
性感喉结大力滑动,向来形同死水的瞳孔中有了一簇火苗,血液也开始沸腾,回过神后才道:“你还有二十分钟。”后嫌弃的将枪抽回,端过一旁的酒杯仰头将大杯威士忌几口灌入。
神经病,庄浅白了一眼便再次与文字奋斗,既然知道,干嘛还来打搅她?奇怪,太奇怪了,如果真是想整的她话,如他所说,他忙得很,没闲工夫来消遣她,那干嘛花几个小时特意跑来消耗?
可惜即便从小打到大,她依旧猜不透这混蛋都在想什么,都说只有敌人才最了解你,可他们是不合格的敌人,谁也不了解谁。
“庄姐在干什么?江昊宇不会在欺负她吧?”杨硕边穿上制服边问不敢靠近的一群兄弟姐妹们。
夜飞霜制住要硬闯的二愣子:“好像只是在写东西,庄姐说过不许打搅。”
“写东西?”杨硕惊呼:“什么东西写这么久?而且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