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站在她面前的,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而是一个用普通掩饰了自己一切优秀的君子。
她的反应,让御圣君更加认定,他在菜地里见到的东西,就是眼前这位面貌俱佳的女人的。
原来,昨日帮李大娘拔菜的那位姑娘,李大娘口中所说的那位脾气好,人又长得漂亮,又与众不同的姑娘,就是她。
百转千绕,最终没有弄懂的故事桥段,始终围绕着他和她发生。
唐琳伸出手,把手机拿到手中,看到心爱的手机回来了,眼眶忍不住发热,望向御圣君,脸上尽是感激之情,声音不由得哽咽了三分,“谢谢,谢谢你帮我把手机送回来!”
“嗯?”御圣君的眉顿时锁住,只因听到了熟悉的字眼,“邵麒?”
唐琳呵呵一笑,解释道:“对,手机,它的名字就叫手机,双手的手,机会的机。”扬了扬手中的手机。“我昨日把它弄丢了,昨晚找了一晚也没看到,害得伤心了半夜。对了同志,你在哪见到我的手机的?”
原来,她不是邵麒的女人;
原来,她丢的不是邵麒,而是……手机。
也就是说,她与邵麒根本就扯不到一块儿,是他理解错了。
此刻,御圣君为手机的事情明朗而心中极为开心,但同时也为自己草草误会唐琳而备受煎熬。只是,他的心有着怎样的喜悦,又受着怎样煎熬,这些,都没有表露在他英俊的面容上,他朝唐琳淡雅一笑,解释道:“昨日在李大娘家的菜地里看到的,我想,帮李大娘拔菜的那位姑娘,便是你了,对否?”
“噢!”唐琳恍然大悟,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把手机丢菜地里了,害得我在房间折腾了半晚!”
她这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在御圣君眼中,被定义为迷糊的表现,有点可爱,也有点可气,总之,他能被她的情绪左右化。
邵麒非她心上人,那她,可否已有了心上人?
他是否还有与她共度一辈子的机会?
唐琳把手机放下来,不再盯着看,望向御圣君,再一次道谢,“同志,真的谢谢你,谢谢你帮我把手机送回来。你不知道,它对我可重要了!”
御圣君笑了笑,“看得出来它对你很重要!”
“对了,”唐琳这才想起要问御圣君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御圣君微微一笑,有点不好意思说了,指了指隔壁房,“我就住在你隔壁。还记得那天晚上吗,风把我们两个房间的灯火吹灭了……”
“噢――”唐琳再一次把嘴巴张成鸡蛋型,恍然大悟道:“原来,那晚站在窗前的人,是你呀,”尴尬一笑,“我当时还以为是一位姑娘呢!”够糗的。/
正想继续说点什么,御圣君这才注意到唐琳的穿着,低胸吊带,超短皮裤……露背,露脖子,露半****,露纤细嫩滑的手臂,还露出了修长的双腿……视线落到唐琳没有穿鞋子的脚趾头时,御圣君这才微微撇开视线,也许由于门口的光线有些暗淡,并没有把他脸上那层淡淡的、青涩的微红照出来。
对于唐琳来说,她现在身穿的,在现代的街头街尾,随处可见,并不觉得自己如此的穿着有何不妥。
她没有发现御圣君的不对劲,但见御圣君是侧脸对着自己,似乎在沉思着什么,或者回避着什么,于是唤了声,“同志!”
但,她的这一声同志,也没能让御圣君回神。
于是,她干脆伸出手过去,在御圣君面前晃了晃,“嗨,你想什么呢?”
御圣君回过神来,朝唐琳不好意思地笑笑,道:“没什么,姑娘,让你见笑了!”
唐琳笑道:“没关系,我也时常会在不同的场合发呆,理解。对了同志,你住在隔壁多久了呢?”
“嗯……”御圣君认真地想了想,认真的神态有着让人不忍打破的念头,他不是很肯定地回答:“应该有四五天了吧。”
唐琳“哇”了一声,激动道:“真巧,我也是这四五天里住进来的。”
御圣君难得也有幽默的时候,“所以说,我们还是很有缘的。那菜叶小姐,我是继续这样称呼你呢,还是你愿意把芳名透露出来?”
唐琳撇了撇嘴,“别,别叫我菜叶,我可不喜欢这外号,我叫唐琳,那你呢?”
御圣君说;“朕……”顿了顿,改口道,“我姓御,御前的御,叫……”
突然,唐琳的手机响了起来,见是调在晚上响的手机闹铃,这才点了点屏幕,把闹铃关掉,面向御圣君,歉意道:“御同志,不好意思,这手机就这样,总是让人意外的。让你在门口站了这么久了,实在过意不去,进来坐会吧?”说着,让开了道。
介于古代的姓千奇百态,故此唐琳并没有深入研究御圣君的姓。
被女人所邀,还是心仪之人,御圣君有点受宠若惊,半响,才有点勉强回道:“好啊,那打扰了!”
唐琳先行回了屋,来到饭桌前,执起茶壶。
御圣君轻步走入,大致地环视了唐琳的房间一眼。就在他正要收回视线时,一杯茶已经送到他面前。
清新的香味,扑鼻而来,香气缭绕。
唐琳微微弯起唇角,面对每一个人的时候,嘴角总是挂着一抹清新友善的笑容,道:“御同志,这是碧螺春,希望你会喜欢!”
“谢谢!”御圣君感激一笑,随即拿过唐琳手中的这杯茶。
“不客气!”说完,唐琳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