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不错,生意顺利,有赚头,顺便小小地分分红,提提神,是好事情。说到查账,大家连记账都不懂,查也查不出什么来。大家都是兄弟。这点信任都没有,也不用拢在一起。
“第四条是为头主事人的财务权限。比如,砖瓦厂,谢大哥为头主事。平时砖瓦厂要开支什么,需要用什么,肯定得有资金支持,那么多少是个度?
我的意见是,为头主事的兄弟要与财务脱钩。主事兄弟只须下达任务,经办由财务执行,这一来方便记账,二来,可以减少浪费,有效控制成本。
在为头主事兄弟的权限范围内,财务得无条件支持。如果超出这个权限,怎么办?。
比如,年前,买黄土坡地的事情。要支出八百多大洋,结果,我没有征求大家的意见,先把钱付清了,造成我们过年分红手头不方便。弄成现在,我们不得不做砖瓦厂,还得继续投入。结果是好是差,我没有底。所以我个人意见是,一般性的开销,为头主事的弟兄说了算。那么,为公事开销额度为多少,到多少需要信北拿主意,到多少又需要我们兄弟一起来商量。”
这个额度不好说。没有一个标准,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数字,大家集体静默。
左右看看,见没人开口说话的意思,谢福庆道:“我来说几句,马帮的事情我不懂。我就砖瓦厂的事情,说说我的想法。
我跟人学过徒,帮人打过工,有些帐房把东家家财搬空的现象也听说过不少。究其原因,还是财务由帐房一手把持的原因。
钱财无小事,既琐碎,又要求仔细谨慎,作为主事之人,确实不宜与财务有太多的牵扯,更不能凌驾在财务之上,只须在大体方向上把握就成。这样既可避免主事之人损公肥私,也可以有效抑制主事人头脑发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把众兄弟看做一个董事会,那么,我赞成把砖瓦厂财务直接置于董事会的管控之下。相对与我这个厂长,财务有一定的独立性,不是我这个主事人的部下,不必接受我的的差遣。董事会只须在财务划出一块砖瓦厂必须的支配额度,再对财务定期进行审查,及时调整我与财务之间的摩擦。
目前,砖瓦厂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倒是能很好地为以后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提供经验。我只管我们的生产,销售,人工工钱等必须事项的决策和安排,及其开支需要多少钱粮。钱从哪里来,怎么来,是财务的事情,财务给予解决就成。
另外,我还有个建议,每项生意,价钱有上下浮动很正常,超出正常范围的,我觉得应该由董事会众兄弟商定,做还是不做,不能单由我这个厂长说了算,也就是说,我的权限应该受到董事会的约束。董事会连我在一起九人,至少得五个人以上同意,才可执行……”
这些问题不讨论还好,一讨论起来,越说越复杂,缺乏具体事例做依据也很难说服人。真正要过细起来,几天都不一定讨论得清楚。
不过从整体上防止财务上的漏洞,大家还是一致认同,定几条规矩还是很有必要。说来说去,众人知识量有限,见识有限,最终还得江信北来拿主意。
江信北对庞振民提出的几点很满意。
这些事情,随着所做事情的推进,见识的增多,众弟兄对财务上的事情,迟早会明白,迟早得定一个制度,立一个规矩。现在制定出来,经过一段时间,大家习惯了,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最终,财务一条线,立账,查账,权限,四个规矩确定下来,基本框架也就确定下来。具体条款,大家一致同意,遇到具体情形再来商定如何规避不利影响。
算得上是皆大欢喜,众人本没有过多的想法,江信北这事情提出来,虽然事情最后还是江信北拍板,但是大家,有商有量,足见江信北是把众兄弟装在心里。